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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鸣:从基层反腐实践反哺与完善《监察法》
点击:  作者:一鸣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11-27 11: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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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制定与出台实施,是一个重大的标志性政治事件,标志看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法制化、法治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时代",标志着全面从严治史管治“皇粮”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新时代",永载我国法制史、国史史册上。《监察法》出台与实施将有力地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监察制度体系,更将以“法律智慧”引领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必将开启"新征程”。

 

  这次新制定《监察法》草案出台,广泛征求全社会及全体公民意见,充分体现了民主立法、科学立法、政治立法。体现了公职人员对法律尊重、敬畏、神圣,也是一个学习、懂得,信用、使用过程,更是一个深度性、体验性、探讨性大众宣传、大众传播、大众见习的政治活动。让全体公民有言可建,有谏可纳,有点可献。

 

  为此,经过近年来反腐与反反腐的斗争现象观察与反腐实践探索,从法律层面上讲,笔者建议设立"高压红线"亟待必要,更能彰显维护政治担当与法纪担当,时值制定《监察法》良机之际,笔者归纳梳理起来,主要有如下建言:

 

  一、关于监察队伍管治"红线"问题

 

  一是执法人员划定红线:

 

  一是从事监察信访人员,要对举报信内容和举报人,实行高度保密,一旦发生一起泄密事件或事情,无论情节严重与否,但要铁碗惩处,一律清理门户,及时调离监擦队伍,并视情节和造成后果,坚决依纪依法对号处理。在社会上传达一大政治、法纪信号,只有红灯,没有绿灯,更没有“灯下黑”,在法纪面前,实行人人平等。反思长期以来举报反腐不令人满意,还尚存在着不敢举、不能举、不想举,心有余悸,举而无效,举而报复,举而惹祸。往往迫而不得已为之,被迫无路,挺而走险,无奈选择。人人敢举、能举、想举之日,就是基层政治生态浄化之时,就是全面取得压倒性反腐胜利之时。客观上反思,建立高度保密举报的法治体系和机制,确保举报人信息安全和反腐信息不打扣、不流失、不截留原版畅通和安全。

 

  二是对办案人员,实行办案终身负责制。一旦被举报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信件内容等违纪行为,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是高度管制内部人员。发扬上届中纪委从严治党从自身做起的打铁还须自身硬的优良传统,始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刀刃向内,敢于自清门户”,铁面无私解决"灯下黑“问题,让“内鬼”无处遁形,打造铁的纪律监察队伍。

 

  第二是对新进监察队伍人员,实行高门槛把关

 

  对从事纪监或检察工作经历或背景的人员,实行全方位考察,实行张榜公示或登报公示。对发现曾有以案养案,敲诈行为的,一律拒绝进入监察队伍。

 

  负责考察录用工作人员,实行终身问责制,一旦发现徇私舞弊的,要依照《监察法》有关公职人员,视为渎职罪,追究法律责任,把红线亮起来,立起来。

 

  建立一支铁打的执法队伍。

 

  第三是对监察工作实行高度管制

 

  要汲取基层个别纪监人员,过去出现办案时,跑、漏、冒现象,以案捞取好处,利用纪检人员身份,以“整改名义”,串供`协同贪腐分子毁灭证据,逃避法纪制裁,逍遥法律之外,致使"带病提坺“、"带病运行"、"带病高升",过五关斩六将,使"纪监一票否决权"流行形式,举报无效,另一因素是"不少犯罪嫌疑人是位高权重、资源广泛、官场裙带关系盘根错节、老谋深算、手腕高超、心狠手辣的前贪官“,甚至有的贪腐分子有恃无恐,胆大妄为,肆无忌掸、任凭风浪起,却能保证稳坐钓鱼台,致使腐而不倒,腐而强硬、腐而高升。

 

  如原司法部副部长卢恩光,从县级作假,进京,从普通工人升为副部级领导干部。让人惊醒深思。因此,对监察办案人员出现弄虚造假,开放绿灯,强化反侦查能力与,反反腐技能与经验分享,为违法违纪的亲朋好友和社会利害人员,打通关节的,化险为夷。一旦被举报以案作弊,情況核准属实,实行依法惩处,绝不能以"家人"私了,往往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调离纪捡队伍,低调息事,淡化处理,或代替追究党纪政纪乃至法律责任。

 

  为此,从严管治监察队伍,扎紧法治制度笼子,建立起忠于党、忠于法律,不忘初心,牢记嘱托,让党放心、人民信赖,铁纪律的忠诚干净担当的监察执法队伍。

 

  二、关于《监察法》实施后的执法"红线"问题

 

  纪监人员在执纪时,一般按照"以十八大"为节点,其标准为,对不收手、不收敛,不停止的贪腐分子,一旦发现贪腐案件,要依纪查处,这是执纪1.0版。一旦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实施后,建议应成为升级版2.0版,要划定高压红线,严加执法,建议划定高压红线有如下内容:

 

  一是过去有前科的"纪监挂号",实行红线前移,纳入重点监察对象,实行主动监察、随机监察

 

  二是对涉及民生资金的民政、残联、扶贫、移民资金项目要划定高压红线,凡触犯高压红线的,一律实行追究刑事法律责任

 

  当下基层贪腐,搞贪腐是有能耐、是成功人士标配〈在省城有房、有二奶、儿子好车、亲朋好友鸡犬升天,贪腐是一种上瘾、癖好、嗜好,是脑瓜子灵光好用。贪腐分子好像一颗种子,在哪里,就能迅速与腐败分子打成一片,能进入贪腐状态,无所顾忌,能茁壮成长,形成腐势、能结出腐果,让洁身自好的人,无法生存,处在生存危机。涉及民生资金,见钱眼开,不择手段,往往从"项目“入手,骗取、套取省、区、市财政公共资金,转手落在自己腰包,可一举多得,名利多收。

 

  三是对隐性腐败,实行铁碗治理。

 

  目前,在县市旗某些腐败分子,与时俱进创新腐败手段形式,如县市旗项目资金打包转给村或企业或医院的,变相私分或分赃,一旦举报查实,明知故犯,貌视《监察法》,要严加惩处。教育一千遍,不如办好一件惩处案,不敢、不想`不能腐,听"案"生畏,讲"案"生惊,想“案”胆“战”,才有震慑作用,才不敢挺而走险,以身拭法。否则,屡禁不止,致使一些贪腐分子仍在贪腐在路上,

 

  四是对抱团腐败,重拳治理

 

  十八大前,1.0版腐败现象,基层腐败吃独食(单个腐),双个和团伙腐(窝腐)现象,做清廉人,洁身自好的人难,往往受到排挤打击`围攻、围剿,而这种“贪腐”的流毒、余毒,绝不会自行消失,具有极具顽固性、极端隐蔽性、极其反复性,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行跑掉的,况且近三十年来,基层某些单位、系统、部门流毒、余毒根深蒂固,甚至出现慕腐、赏腐、比腐,恋腐,好像不腐不正常,不入流,属异类,是危险分子,视为眼中钉,肉中刺,苍蝇满眼飞,蛀虫满脚爬。中央明确提出反腐在路上。

 

  十八大后,2.0版腐败现象,基层个别部门仍然呈窝腐和抱团腐,链条腐,主要源于編制了一条腐败网,有强制公权部门,有纪监部门个别人员,组织部门个别人员等,是升级版贪腐,有明确分工,具有危机公关能力。一旦查处腐败案,背后有强大关系网,通风报信、提前预查,通过纪检部门或审计人员,以整改名义,将帐目调走,从中毁掉证据和补齐手续,逃避党纪、政纪、法纪处事,规避政治风险。

 

  近年来,如,地方楼市火爆一个深层次原因,深藏着一些强权部门包括公检法、组织部门、纪检部门个别人员对地产商实行参股、控股或入股(干股)或放贷,从中分红,有的为放贷百姓收回贷款,从中按一定比例收取佣金。正值全面从严治党的窗口期,也是夺取反腐斗争压倒性胜利的关键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通过不懈努力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由此可见,新的监察机构将政治、法纪担当在肩,不忘初心,牢记嘱托 不负便命,恪尽职守,依法治吏(公职人员)、为人民甘当“卫士”。

 

  五是对小金库治理,要重豢治理

 

  自2009年国务院开展治理小金库以来,中纪委和中央办公厅等下发文件,三令五申要治理小金库,屡禁不止,然而在基层,还仍然存在,不过已变异、变味,以特殊形式出现,由原单位,以项目开发或工程项目,将公共资金变相转移到关系村、企业、学校、医院、或相关职能曲线转移,成为“储备金”,公关送礼“礼金”,随用随取“招待金”,要划定高压红线,一旦举报,要依法以贪污罪或行贿罪论处,让其望而生惊,不敢触犯高压红线,否则,治理小金库法不责人。

 

  三、关于划定“高压红线"原则问题

 

  为了更好地完善和充实新《监察法》内容,从高站位、高起点、高杀伤力入手,形成法律高压红线的法律震慑力,让贪腐者望而生畏,听而生惊,不敢、不想、不能腐心理高压红线。笔者建议对新制定的《监察法》内容,要增加坚持三个原则内容:

 

  一是十八大监察法出台时间点与十八大前查处(民愤大、反映强烈的,要追查,并要依法追究,不能让腐败分子有侥幸心理)结合。

 

  二是坚持正当举报人合法权益政治保护与法律保护相结合。要防止出现《中国版“熔炉”:那个举报男老师侵女童的何思云遭殃了》事件发生。

 

  三是坚持严惩贪腐事件处理新闻报道与所在单位或系统或县市旗通报相结合。

 

  四、关于政治红线划定问题

 

  依据监察委员会代表党和国家行使监督权,是政治机关,不是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功能定位,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善于从政治上观察和处理问题,遇事多想政治要求,办事多想政治规矩,处事多想政治影响,成事多想政治效果。为了优化政治生态,防上政治腐败,建议增加实行政治监察内容:

 

  实行举报有涉及严重的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有政治野心投机分子等政治腐败问题;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色贿、婚外恋、婚外情、包二奶、通婚、偷情通奸、包养情夫【妇】)、社会品德等道德操守问题;举报“两面人”、”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等政治隐患问题。要"始终坚持把讲政治放在首位”,履行职责,忠于职守,实行政治监察 。

 

  当下官场上,仍存在"两面人“现象,如“曾参加湖南电视问政节目获赞,湖南省住建厅原厅长蒋益民已退休涉嫌严重违纪被查”。

 

  近年来,基层官场上谈论最多的是“做人”问题,明其曰,会做“人”,倒不如说,做“人”定义是,善搞宗派主义(同学帮、老乡帮、麻将帮、嫖娼帮、饭友帮,约鱼帮等),会搞两面派、做双面人,做鬼的人,投机钻营人、惯搞贪腐人、同流合污的人易,且吃香,风光无限,风景无边,途春风得意,好事好处一个都不少,反而做清廉(洁)人、老实人、洁身自好的人难,无法生存,处处受排挤、打压,举步维艰,与提拔重用屡屡无缘,却只有做事份儿,好事却沾不到边。若一旦举报贪腐事或窝腐、串腐事,你就别在社会上混了,政治上自废功夫,惹祸上身,引火烧身,自打麻烦,自寻苦恼,还落得身败名裂下场,连家里人受连累遭殃。

 

  现在是腐腐相投、腐腐相护、腐腐相利,一损俱损,若是得罪腐一人,就会得罪一大片。倘若一个单位"一把手"是个贪腐分子,疯狂十年,没有人敢举报,形成窝腐势力,平安调走,又来个有做鬼的"一把手",照腐不误,无人举报,平安着陆,再来了贪腐分子,这个单位政治生态还好么?而洁身自好的人,有好日子过么?答案是不言自明。贪腐人得意,猖狂。贪腐人整洁身自好的人,利用纪委关系人找麻烦,“苦”笑不得。这些腐帮结伙,处处刁难,事事设局,防不胜防。

 

  广西平南县思旺镇中心小学青年女教师何思云举报同事猥亵女童,却被污蔑吸毒、让她不能上动车;污蔑学历造假,并以此为由,将其辞退;举报学校违规补课,污蔑有精神病;还在高强度升级围剿,高裂度围攻、高频率轰炸,学校100多名老师和她断绝了联系,然后男朋友也在压力下与她分手。她每天生活在绝望痛苦中,在生死边缘徘徊。令人世人震惊和愤慨,难道这是伸张正义的举报人所付出惨裂回报和惨状归宿的代价和人生成长成本。

 

  反腐与反反腐斗争复杂、激烈、触目惊心。反腐永远在路上。可见,基层政治生态的政治监察,建议应放在优先位置,牢牢抓住这个总纲,形成抬头就砸,伸手就捉的强大政治监察气场。

 

  因此,建议将基层政治生态应纳入政治监察范围,成为政治监察第一要务,尤其是加大对"五种人“监察:即"对那些同党中央唱对台戏的人,那些对党中央大政方针态度暧昧甚至心怀不满的人,那些背离党中央决策部署阳奉阴违、另搞一套的人,那些心术不正、有政治野心的人,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同党离心离德的人“,“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的人",实行重点监察,要担当起全面净化基层政治生态的政治大任。

 

  (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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