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国策建言 > 政策法规 > 阅读信息
陶余来:《姓名法》对于使用名人姓名应当有更明确的禁止性规定
点击:  作者:陶余来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4-03-30 15:00:36

 

 

美国NBA有一个传统,知名球星用过的球衣号码,将不允许后来的球员继续使用。让球衣号码成为巨星专属,这是NBA的致敬方式。

 

近日,有姓名“蔡元培”“莫言”的考生参加考试,有人质疑其姓名,警方无奈,说没有法律规定不允许他们用这样的姓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姓名法》第4条“成年公民申请改名”中规定,“所改姓名不得与国家领导人或历史上有争议的人相同”。何谓“历史上有争议的人”?这里显然词不达意,笔者猜测,意思是不是-----可以用历史上出现过的人名,但如果选用的历史人名容易引起争议,则不被允许。

 

知名人物的姓名,成了专有名词,后人如果随意使用,在社会交往中产生的混乱不言自明。古人讲究避讳,现代社会,人们一般也不会故意取用名人姓名(有时即使无意中与古人重了名,至少说明那历史名人知名度还不是太高)。然而现在,出于猎奇、恶搞等原因,竟然有人故意取用知名度颇高、且仍健在,或去世年代距离今天不太久远,大众语境还经常会提到的名人姓名,这就特别容易造成社会交流混乱。

 

《姓名法》应当明确规定,禁止使用古今中外一切知名人士的姓名。如果闹不清哪些是古今中外知名人士,有关部门可以一一开具罗列,且一年更新一次,各地派出所受理新名登记时,一键可查,电脑自动比对。如果发现与名录上姓名重复,则予禁止登记。

 

(作者单位:合肥市包河区总工会;来源:昆仑策网【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善之渊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烽火HOME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