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张志坤:“私欲”是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可忽视的挑战
点击:  作者:张志坤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3-07-17 08:54:33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动力澎湃,拥有很多有利条件,这是当今中国的突出优势。没有这些优势,所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无从谈起,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要沦为口号。对此,我们必须全面领会、深刻认识,并在此基础上树立坚定的信心信念,一往无前地推动这项伟大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迈进。

 

但是,与此同时,我们还必须清醒地认识和把握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所遇到的阻力与不利,这同样是我们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如果只看到动力与有利的一面,而看不到或者把握不好阻力与不利,不知道困难与挑战来自何方,则难免就要在前进之路上跌跤摔跟头,遭遇不应有的挫折。任何事情都要一分为二地加以分析研判,历史发展道路始终这样,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也是这样。

 

显然,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阻力与不利来自内外两个方面,纷繁复杂的内外各种矛盾关系中,还要注意区分不同性质的矛盾,区分主要矛盾与次要矛盾。但是,从精神价值的视角看,其中比较明显、比较突出的挑战,就是人的 “私欲”问题。

 

应该说,人之所以成为人,而不同于一般动物,就是因为人是社会产物,具有社会属性。那种用动物的自然属性来解释“人性”“人欲”,如中国旧社会宣扬的“人不为己、天诛地灭”和西方奉行的“丛林法则”之类,都是把“动物本性”当作“人的天性”,这与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科学解释是根本相悖的。人作为社会的人,当然有“人欲”,“人欲”就是人类求生存、求发展、求进步的欲望和追求,这在任何社会都是基本的存在,构成了社会发展与前进的基础性动力。但是“人欲”不等于“私欲”,从人类产生初期、从茹毛饮血的原始社会起始,“人欲”就是人的“私欲”与“公欲”的结合体。所谓“私欲”是形成“公欲”的个性基础,所谓“公欲”是取舍“私欲”的共性集成,这两个东西都是人的社会性表现,是一定的社会关系的产物。换言之,人作为社会中的人、群体中的人,不但要谋求个人的生存发展,更要谋求群体的生存发展,后者基于前者、高于前者、制约前者,即人在面对来自自然界和社会的各种威胁和挑战面前,如果群体生存发展的“公欲”得不到保证,个体生存发展的“私欲”也就保证不了,所以个体的人必须考虑和服从群体利益的共同要求,这是人类有史以来的天然生存法则,是野蛮的原始人都懂的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讲,“私欲”和“公欲”都是“人的天性”,二者是统一的、不可或缺的。只不过在人类进入私有制社会后,在私有化的社会关系中,人的“私欲”才被财产私有者们竭力宣传成“人的天性”,而把“公欲”当作违背“人性”来否定。这是完全不符合人类社会存在发展的历史事实和客观规律的。


正因为遵循“私欲”与“公欲”统一、“公欲”制约“私欲”的人性规律,明智的社会管理者或统治者,总是在探索如何按照“公欲”的要求克制和约束“私欲”,使之限制在一定程度、一定范围内,将其规范化管理,而不使其成为洪水横流、泛滥成灾。这历来都是社会治理的核心问题,也是政治伦理的最高命题。在这方面,历史上的中国有非凡的业绩,甚至可以说,中国古代的政治智慧突出地表现在这里。在古代中国,针对“私欲”,先人们高举“天下为公”的大旗,将其奉为“天理”,以“礼”为约束,以“克己”为手段,把“私欲”摆在服从和服务的位置上,既致力于“大道之行”实践,又致力于在学理和哲理上加以阐释落实,使之成为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诸历史事实,人们看到,古往今来,一切圣贤先哲,无不为克制与管理“私欲”而苦心孤诣、殚精竭虑,从来没有哪个伟大人物以支持、鼓励“私欲”走向泛滥为己任。毫不客气地说,举凡引导、力行“私欲”而损害“公欲”者,无不被钉在人类文明的耻辱柱上。

 

现在,正如人们所看到的,“私欲”在中国泛滥已经几十年了。这个判断是否成立,可能有较大争议。但几十年来,中国人在个体行为上的主要倾向,就是争相自己发财致富,这是不争的事实;种种“私欲”以空前离奇的形式膨胀并在社会生活各个层面都全方位地加以表达,使得中国社会在相当程度显得得花花绿绿,这也是不争的事实。可以认为,当代中国社会种种大潮中的突出一个,就是“私欲”一定程度的泛滥,成为市场经济大潮中具有基础性、先导性和全局性的潮流。

 

这股“私欲”泛滥之潮,对中国社会产生了强烈的作用,发挥了巨大的影响。有关其作用影响的积极面,姑且留给他人去总结归纳、弘扬赞美,这里着重谈谈其不可忽视的消极面。我们认为,“私欲”对中国社会的消极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上:

 

其一,道德不合格。当今中国社会整体道德水平究竟怎样,大概言人殊,但总体上看并不合格,尤其不合乎理想,距离人们的期待可谓天差地远。对此,无论做横向对比,还是纵向对比,都是这样。

 

其二,精神不振作。主流媒体经常讲要“振奋精神”,但实际生活层面却是有选择地“振奋”,具体地说,在有关“私欲”的精神上一般都比较振奋,而关乎“公欲”的正向、积极的层面,则很难说“振奋”。泛滥成灾的各种“躺平”、“佛系”、“摆烂”倾向,就是很好的证明。

 

其三,信仰不向上。坚定而高尚的理想信念,作为最广大人民“公欲”的高度体现,在当今中国的禀赋却相当薄弱,事实上已经成为十分稀缺的资源,这是人们都能透过纷繁复杂政治与社会现象可感知的事实。正如人们所看到的那样,在当今中国,连爱国主义都曾饱受攻击和打压,直到今天也只是表面改观而实际变化不大,更遑论更高尚的政治理想信念了。当然,这样讲并非是说中国人都没有信仰,很多人还是很有信仰的。只不过其中有不少是表里不一,真正的信仰同场面上的表演两张皮,说一套做一套而已,尤其那些受“私欲”支配而走向金钱拜物教的人,更是弥漫在中国社会上上下下各个方面,成为难以治愈的顽瘴痼疾。

 

上述这些方面的消极作用与影响,发展趋势如何?当下还处于千回百转或者迂回曲折的发展蔓延进程中,一切有正义感、有家国情怀的人无不为此怀有深的殷忧。

 

这样的状况,对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构成了空前的挑战。从根本上说,社会文明就是“公欲”对“私欲”的规范与管理,现代文明更应该在这方面大有作为。从我国社会现状出发,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应该把这个问题摆在突出的位置,必须按照代表中华民族和中国人民根本利益的“公欲”原则和要求,有效地管理和治理“私欲”。

 

一要正本清源,在思想上理论上树立科学的人性观

 

长期以来,在“人性解放”的名义下,只讲“私欲”、不讲“公欲”,放纵“私欲”、灭杀“公欲”,使得自私自利的个人主义、极端利己主义大行其道,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精神没有市场,国家利益、人民利益被人打着改革旗号任意化公为私侵占,还将如此恶劣行径称之为“启蒙”与“解放”,这样的事情已经搞得够猖獗、够疯狂的了某种程度上说,这是社会文明误入歧途的突出表现,也是尽管经济成绩斐然却始终受到人民强烈价值批判和诟病的重要原因。究其根源,这都是错误的“人性论”认知以及由此派生出来的种种行径勾当。因此,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首先要在思想上正本清源,要强化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人性观教育,过再启蒙而达成拨乱反正的目的。要通过教育,划清人与动物的本性区别,认清人作为社会人的“私欲”与“公欲”的辩证关系,自觉将“私欲”服从“公欲”的约束,坚决批判个人至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腐朽错误思想,大力弘扬“人民至上”家利益高于一切“一心为公””等先进思想行为。面向未来,全社会应该对此形成总体性共识。


二要从现在开始就对“私欲”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制约和管理

 

现代化文明社会,决不能让“私欲”无节制释放,而必须将其装在服从“公欲”要求的制度笼子里,有效地加以规范和管理。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理应对“私欲”有强大的约束功能,这个功能越强大、越完善,文明之光就越辉煌。所谓文明者,经天纬地曰文,照临四方曰明。但如果失去了“私欲”服从“公欲”的道德与道义魅力,“经天纬地”就失去了合法性,“照临四方”就成了妄想。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道德与道义魅力越充分,这个文明的光辉就越发光芒照耀。为达成这一前景与效果,从现在开始就应该对“私欲”进行强有力的规范、制约和管理,为此宁肯牺牲一点经济增长速度、丢掉眼前的一点实惠也在所不惜。首先要将“私欲”继续蔓延泛滥的势头刹住,在此基础上进一步从中国的实际出发,现阶段人民共同利益特别是走向共同富裕的目标要求出发,为“私欲”量身定制新的社会框架,进行新的制度设计与文化安排,也就是将其限制和融合于社会“公欲”要求的合理范围内,纳入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体系之中。这将是深刻意义上社会革命与文化革命,并且这一行动的本身就是现代文明的构建,而不能等待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建成之后,再回过头来治理整顿“私欲”。文明的构建不同于环境整治,环境问题可以先污染后治理,文明则完全来不得这般投机割裂。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情,事实上根本做不到。

 

三是强化精神发展,推动社会道德伦理光复重建

 

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不仅仅是文化建设,仅仅依靠技术与经济发展更不行,其核心与重点是精神资源的积淀、凝聚与升华,因此必须把工作重心放在推动与促进精神发展上,其中一个突出的抓手就是实现中国社会道德伦理的光复与重建,也就是要以“天下为公”为主旨,实现中华民族优秀传统道德伦理文化的继承和创新性发展,恢复“大公无私”“而忘私”“舍己为公”的高尚思想行为在中国社会的尊崇地位,重塑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在中国神世的崇高价值地位,使中华民族重新占据人类社会道德与道义的新高地。

 

总之,提出决“私欲”这个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的重大战略命题,说明这个问题已经到了危及中国社会精神根基、不解决不行的时候了。如果再听之任之、掉以轻心,建设中华民族现代文明就有成为豆腐渣工程的危险与可能。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作者授权首发)


【本公众号所编发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网站和公众号。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烽火HOME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