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环球聚焦 > 深度评析 > 阅读信息
陈曾明:广州的这个说法认同的很少 淄博的这个作法点赞的很多
点击:  作者:陈曾明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3-07-12 23:29:01

 

 

“多数市民认为需要严格治理电动车”,广州有关方面的这个说法,认同的不多,怀疑的很多,这个结论是怎么得出来的,广州方面能不能拿出科学的证据。否则难以让人信服,也难以说服广州的市民,其它城市的市民。

 

其实,说明这个问题很简单,只要把广州市家庭和个人的电动车和家庭个人拥有的小轿车的数量比较一下,公布出来,就知道“多数市民”的想法了。否则,人们就会怀疑,是政府“需要严格治理电动车”、是警察“需要严格治理电动车”、是汽车厂商、新能源汽车厂商“需要严格治理电动车”,还是开汽车的人“需要严格治理电动车”?

 

710日广州电动车听证会的结果以76.8%支持率通过了电动车新规。但“很多网友说这是以人民的名义行苟且之事,说得比唱的好听,只是演戏而已,走个过场,结果就是早就有结果了。广州有360万电动自行车,听证会15个人,投票5040份?为什么不全民投票呢?让真正开电动车的人也有发声的机会,才算是公平对吧?”“开汽车的以为禁止了电动车道路就可以畅通了吗?如果大家都开汽车道路更堵。禁止摩托车,禁止电动车,就是不见禁止汽车,大家都知道,城市道路拥挤最大的原因就是汽车太多,汽车占用的地方太多,这样道路才会越来越拥堵。”

 

广州电动车听证会,广州99%的居民没有机会参加,广州开电动车的居民99.99%的人无缘参加,但依然表达了自己的意见,这些话说的很难听,不知道广州有关方面听到了没有,听进了没有?城市交通治“乱”治“堵”,是摁住葫芦起来瓢呢,还是“拉偏架”,让汽车在路上跑,不让电动车在路上走呢?

 

 

今年,有关方面出台了电动车新标新规,要求71日施行。新政的出台和落地,并没有欢声雷动,好评如潮,相反全国各地却怨声载道,差评云涌。坐办公室吹空调的人给太阳底下捂头盔的人制定标准,开汽车的教开电动车的人开电动车,这不招骂吗?电动车不能上路了,许多地方催生了坐电动轮椅上班的人群,这是新的中国特色,还是奇葩新规? 

 

 

但只有山东淄博例外,淄博的作法却受到了好评。落实电动车新规,淄博市政府:不禁行!不罚款!不扣车!没有上牌的,交警直接在马路上给上牌;没有头盔的,交警现场从车上拿来,20元一个,戴走。

 

为此网民们点赞评论:一、这样的做法,谁不欢迎?!二、不以收割百姓为目的,只以方便百姓为目标,这才叫为人民服务,这才是人民公仆。三、那些又是禁行又是扣车又是开罚单的城市,你们汗颜吗?

 

 

 

所以,小小的电动车里有大政治,有大治理。规模大过淄博的广州,治理水平并没有高过淄博。所以,交通治理不要让开电动车的像过街老鼠,开汽车的像白马王子;政府是为开电动车的人服务呢,还是为开汽车的人服务的呢,还是让开电动车的、开汽车都通行无阻、心情舒畅,都不相互指责、相互埋怨呢?还是人为地制造钱少的人群和钱多的人群的分裂对立呢?

 

坦率地说,我对淄博的作法并不完全赞同。淄博不同于广州,是一个小城市,如果没有交通“乱”、“堵”的问题,电动车新规有无落实的必要?骑行电动车是不是非得戴头盔,是强制戴头盔,还是自愿戴头盔?电动车上牌照有必要吗?牌照费谁出,政府出,驾驶人出?政府出,增加政府负担,驾驶人出,增加百姓负担,这样好吗?都这么多年了,电动车没上过牌照,也没见怎么怎么的啊。

 

(作者系昆仑策研究院特约研究员,作者单位:人民银行河南省焦作市中心支行;来源:昆仑策网【原创】)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烽火HOME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