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吴尚达:读《共产党已下定决心重振农村集体经济》
点击:  作者:吴尚达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24-01-18 12:06:37

 

 

这篇文章的题目非常吸引我,我梦寐以求的重振农村集体经济就要在这篇文章里梦想成真了。我迫不及待地、欣喜若狂地追寻我 这个梦。

 

可以预见,中国三农的问题,将迎来重大变革,这个变革的核心,就是行政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为代表的农村集体组织的复兴 ,这绝对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公社/生产队体系,而是在市场环境下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全新的伟大的尝试。这就是我要追寻的那个梦吗?我灰心丧气了。

 

找找中央的决心是什么:2014年一号文件提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即农民专业合作i社和股份合作组织。2016年一号文件指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新型农业服务主体。共同富裕示范区浙江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截至2022年,全国95%行政村完成股份经济合作社的设立。写到这里,作者又强调性地加了一句话:看到这个商机的企业,在新时代三农领域的竞争中一定能先行一步。这句话又使我一愣。

 

好了,明白了,全国都成立股份经济合作社,这是大势。难道这就是农民所思所盼的集体经济组织?难道这就是农民所要走的共同富裕的道路?

 

我问:

 

1、股份经济合作组织的性质是什么?

 

什么入股?土地入股。土地是主要生产资料、生产要素。怎么分红?靠股份多少分红,也就是说靠入股的土地多少分红、按生产要素分配。社会主义的分配原则是什么?是多劳多得、按劳分配。这是社会主义最公平、合理的分配原则,多劳多得,劳动光荣。不靠劳动,就靠入股的土地或大型农机就能得到比劳动者还多的东西,这是社会主义吗?

 

既然是股份经济合作组织它就必然有股东,就是出资人或投资人,这股东占多少股份决定着股份合作社的性质。股东是生产队长吗?生产队长和社员一样凭工分吃饭,股东只凭他家入股的地吃饭吗?他如果既挣工资,又分红、又得奖金,这样的股份合作社就不是集体的,就是私人的。南街村不搞股份制,如果他搞股份制,王宏斌先拿50个股份,那么南街村就是一个打着社会主义旗号的私人企业。他,王宏斌每月的工资只有250元,他爱人在工厂工资也是250元。他的领导班子伙计们也是250元。南街村是社会主义的。王宏斌他们都是社会主义大傻子。赫赫有名的任正非拿多少股份?1.4%,把股份都分给大家。我们说华为是社会主义企业、任正非是社会主义的企业家。

 

我也曾帮助过一位退休的老干部搞过股份合作社,他规定社长本人和他的子女的股份不能超过只能少于一般人的股份,一般人的股份都不能相差多少,结果,有钱人觉着发不了财 谁也不入股,有些企业家想合股办社,但一听说这个老社长坚持农民自己办社根本不稀罕什么企业家,结果,因没有钱、连个米面加工厂都建不起来,合作社也散了,他的积蓄也搭完了,他也气得寿终正寝了。这又是一个共产党员。

 

2、股份经济合作社何以能个共同富裕?

 

农民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是社会主义。现在是,一些人认为不管是社会主义还是资本主义只要把经济搞上去就是好主意,这样的人是冒牌的马克思主义者、是z假共产党。中国的严重的两极分化怎么造成的?还不是不问姓社姓资造成的吗?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消灭剥削、消灭阶级、 实现共产主义,中国的现实如何呢,过去革命消灭了旧的剥削阶级、改革后又产生了新的剥削阶级,推翻了旧的三座大山又产生了新的三座大山。改革开放四十年,经济上去了,两极分化越来越严重了。少数人富得滋润得流油了,广大的农民却生活压力山大。我不知道股份合作社怎么能让农民富起来、怎么能让农民共同富裕起来。

 

3、迷恋资本下乡意欲何为?

 

在文章说明中央下决心重振农村集体经济后,该作者对工商资本做了一个掏心窝子的提示:看到这个商机的企业,在新时代三农领域的竞争中,一定能先行一步。

 

让资本下乡的目的当然是帮助农民振兴农村,但是,他们下乡的实际目的却是到农村赚钱,在农村赚钱那么容易吗?只有脱离实际的书呆子这样想入非非。挣钱不好挣,,他们就胡闹腾,大好的地挖鱼塘、弄旱冰场、滑雪场、大棚、沙场 、停车场、盖房、大种林木等(我没有见到的还不知道有多少).,毁了多少好地,对农民有哪些好处?

 

至于说把农村搞成农业园、大农场,广大农民不但得不到好处,而且丧失了土地,那就更走投无路了。

 

农村遍地是工厂,农民亦工亦农,眨眼间就富了,说话就共同富裕了。请任何人别做这样的美梦。大忽悠们,请闭上你们的嘴!

 

农村不是市场,解决三农问题不是什么商机,振兴农村是振兴农村的社会主义,而不是叫工商资本到农村去竞争搞资本主义。

 

4、所谓新型的集体组织的性质该文作者一句话泄露天机

 

该文作者诚实地说:"农村集体组织的复兴,这绝对不是回到计划经济时代的公社生产队体系,而是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下把农民重新组织起来的全新的伟大的尝试。好,挺坦白,广大的读者也听得很明白:现在要普及的股份经济合作社与过去搞的公社生产队在性质上没有半丝毫的关系。该文作者彻底否定人民公社和生产队的决心何其坚强!这些人是决心不走社会主的人,他们不是光明磊落、胸怀宽广的共产党人,他们的偏见迷惑了他们的心窍、遮挡住他们的双眼,他们自以为比毛主席都高明,毛主席开创的社会主义事业一无是处,你南街村多么好,我就不学你那一套 。你周家庄公社搞得多么好,我就不信你那一套。否定公社和生产队   就是否定农村社会主义的道路。真遗憾,该文作者在文章中说了不少好话全被上边的这一句话给抹杀了。

 

不走集体化、公社化,不走社会主义,任何花样翻新的玩意儿都是资本主义的产物。

 

2024117

 

(作者:吴尚达;来源:昆仑策【原创】图片来源网络  侵删

责任编辑:向太阳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高端精神

国策建言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人民网
  • 央视网
  • 新华网
  • 求是
  • 中国军网
  • 中国经济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中国科技网
  • 中国共产党历史和文献网
  • 红色文化网
  • 观察者网
  • 参考消息
  • 环球网
  • 毛泽东思想旗帜网
  • 红旗文稿
  • 红歌会
  • 红旗网
  • 乌有之乡
  • 橘子洲头
  • 四月网
  • 新法家
  • 中红网
  • 激流网
  • 宣讲家网
  • 中共党史网
  • 国史网
  • 全国党建网
  • 中国集体经济网
  • 中国延安精神研究会
  • 西北革命历史网
  • 烽火HOME
  • 俄罗斯卫星通讯社
  • 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研究院 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