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时事聚焦 > 时事热点 > 阅读信息
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吗?全国政协委员说,不能让本土人才寒了心!
点击:  作者:记者    来源:人民政协网  发布时间:2019-05-12 07:31:56

 

1.webp.jpg

 

近几年,随着“百人计划”、“千人计划”等各种人才引进计划陆续出台,我国的科教领域正迎来一拨归国潮。海外人才回国虽然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技研究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但是,海归人才和本土人才的待遇不对等现象时有发生。究竟该为海外归国人才提供怎样的发展环境?海外人才如何与本土人才一同创新发展?5月7日,全国政协港澳台侨委员会“引进海外人才需要重视的问题和对策”专题调研组走进中科院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寻找答案。

 

人才是培养还是引进一直是科技界有争论的议题。上海有机化学研究所党委书记胡金波在谈到这个问题时说,有机所确定了“人才强所”战略,“人才培养和引进分层次,并采用不同的模式,像新学科方向的人才乃至团队需要引进,而相对传统的应用学科则立足于自己培养。”

 

在人才引进方面,坚持高标准但不唯‘标准’。”胡金波表示,近年来,先后引进36名青年人才,其中26人入选“青年千人计划”,13人入选“杰青”。

 

2011年完成美国哈佛大学博士后研究后,到上海有机所工作的陈以昀,对目前的科研条件很满意:“在所里,有开放、轻松地科研氛围,政策好、待遇优、服务佳的人才工作体制机制,让我们能够认真思索、潜心研究。”他表示,海外归国人员需要宽松、鼓励性的评价体制。“但现实中,往往有这种情况,这个单位让你回来,就希望你申请经费,这种压力对海外人才来说是非常大的。我是幸运的。”

 

“奖励人才的政策方向是对的,但是现在的‘帽子’太多了!”全国政协委员、香港大学司库及校务委员会委员梁高美懿称,这对科研人员的影响很大,应该对重叠的“帽子”合并,或者进行限制。

 

所谓“帽子”,主要是指名目繁多的人才计划和人才项目。据统计,目前各部委和各地、各高校层面的人才计划超过200余个。

 

“我也是‘海归’,政府对于海归人才的重视自然是让我很高兴。但有一点我还是有点疑惑,‘人才’的标准是什么?”作为一名“资深”海归人才,归国10多年的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遥感与数字地球研究所副所长顾行发提出疑问,“近几年,中国引进海外优秀人才的力度在不断加大,然而,与之相比,本土人才受到轻视的现象普遍存在。”

 

顾行发担心,眼下不少单位对海归的过度倾斜政策,很可能造成一些本土人才不得不选择去海外“镀金”的情况。“给予海外归国人才优厚的待遇无可厚非,问题在于本土人才即使成长起来,也很难有与海归人才公平竞争的平台,更多的是通过‘熬资历’、‘比论文数’等老路子晋升,晋升后的待遇也很难达到同层次海归人才的水平,可能让很多本土人才‘寒了心’。”

 

‘海归’被引进后,不仅能够获得国家、地方政府在工作、生活上的资助,还可以享受到用人单位的优厚待遇。”这几年一直关注留学与归国人员问题的全国政协委员、民进广东省副主委黄玲进一步补充道,同一个招聘岗位,对于具有海外留学或工作经历的科技人才,不仅可以放宽对年龄、论文发表等方面的要求,待遇也有明显差异,如“博士安家费8万元起,海外归国博士安家费20万元起”等。

 

真的是“外来的和尚才会念经”吗?

 

在科研成果和科研人才国际交流日益频繁的当下,以平常心引进海外人才,是科研机构应当秉持的心态。”尽管自己也是海归的一分子,但是上海有机化学所研究员董佳家认为,国家层面制定相关政策时,应以人才的实际能力和潜力为标准,不盲目设置拥有海外留学、工作经历等“门槛”。

 

国内高等教育培养质量近年来不断提升,甚至某些学科培养的本土人才一点儿不比国外差。海外留学身份不应该成为人才评定的决定性因素。”科技部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司副巡视员赵慧君说。

 

之所以海归人才比本土人才更吃香,也反映出我国人才引进过程中的评价体系可能出了错。”在中科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党委书记穆荣平看来,将海归人才与本土人才区别对待,归结于粗放的人才评价机制。“必须坚持以专业标准,确立精细化的人才评价模式。

 

“实力面前,本该人人平等。”全国政协常委、港澳台侨委员会副主任裘援平认为,国家应制定相关政策,相关单位在聘用和选拔人才时,不应盲目重海外轻本土,不根据“出身”选人,要根据“能力”选人。”

 

(来源:人民政协网 )

 

【阅读更多文章,请点击微信号最后左下角“阅读原文”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