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赵小鲁 | 战斗正未有穷期: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历史意义和再思考
点击:  作者:赵小鲁    来源:昆仑策网  发布时间:2017-07-08 11:13:56

 

1.webp (3).jpg

 

  ——在“乌有之乡”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六周年座谈会上的发言


  开场白: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引发的历史思考

 

  同志们,今天我们一起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九十六周年。共产党从1921年建党到现在,几经挫折,逐渐壮大。在每一个重大的历史转折时期,我们党力挽狂澜,指明方向,带领全国人民,不断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在我们最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的时候,也是各种困难、艰险,最复杂和集中凸显的时候。

 

  此时此刻,我作为一个老共产党员,一直在思考这样几个问题:  

 

  第一,共产党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无数志士仁人抛头颅、撒热血,有名有姓记载在案的烈士,就多达379万。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政党,为了民族兴亡,付出过如此巨大的代价,而初心不改。此时此刻,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都要扪心自问,我们为什么要建立共产党?为什么有数百万革命烈士为了我们目前仍在奋斗的事业,而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我们要“不忘初心”,但什么是我们的初心?我们现在都知道,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就是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福利。共产党的立党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我们尽管面临非常错综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但是只要我们不忘初心,坚持立党宗旨和社会主义道路,我们就勇往直前,战无不胜。

 

  第二,我们的党已经走过了九十六年的成长路程,在共产主义运动中,至今还没有一个百年大党长期执政。共产党能不能长期执政?共产党如何长期执政?这是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命运,人民的命运,关系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能否实现的核心问题。

 

  第三,我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经历两次长征。第一次长征,是两万五千里长征;第二次长征,是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十八大以来,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做最后的奋斗。我们如何认识第二次长征?现在,阻碍实现“中国梦”的真正危险在哪里?

 

  第四,我提出,在第二次长征中,共产党面临四条战线的斗争:政治战线、经济战线、军事战线、思想战线。而共产党成败与否,社会主义成败与否,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成败与否,聚焦于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成败与否。那么,我们如何认识当前意识形态领域看不见硝烟的斗争?

 

  这四点思考,是我们每一个共产党人都应该念念不忘,深入思考的大是大非问题。我们常讲,要有大局观。这四个问题,就是此时此刻,我们共产党人念念不忘的大局观。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就是在这样一个大的历史背景下,应运而生的一个经典案例。这个经典案例,给我们党和人民提供了一个可供思考的实例。上述四个问题的答案,就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深入思考之中。

 

  第一个问题,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辽沈战役”

 

  我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梳理历史资料的过程中,才知道,历史虚无主义抹黑我们的革命英雄,并不始于2013年历史虚无主义猖狂抹黑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实际上,这种有计划的诋毁、抹黑、否定革命英雄的潮流,已经延续十几年。即使是对狼牙山五壮士糟改、诋毁、抹黑,也早在2005年就已经形成过一个高潮。其结果,就是教育部在小学课本中,取消了狼牙山五壮士这篇课文。而长达十年中,我们竟然痛心的发现,当我们的英雄遭到诋毁、抹黑、否定的时候,极少有人对此警觉,站出来发出正义的呐喊。这个历史现象,确实值得我们深思。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族,不将自己的革命英雄、革命历史,视为这个民族最宝贵的精神家园的柱石。而在我们现在的中国,整个社会拜金主义横行,贪污之风弥漫,理想信念缺失,道德伦理出现断崖式滑坡,已经穿透了一个民族可以承受的道德底线,中华民族的精神和经济发展成反比极度萎缩。当我们的革命英雄遭到诋毁抹黑否定的时候,当狼牙山五壮士的故事从学校课本被删除的时候,为什么没有人发出呐喊?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哪里去了?!

 

  2013年,历史虚无主义再次掀起诋毁抹黑否定狼牙山五壮士名誉的黑风浊浪。《炎黄春秋》前执行主编洪振快连发文章,诋毁否定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郭松民、梅新育和广大网民,予以痛斥和反击,反被洪振快告上法庭。一时,社会各界群众舆论激愤。

 

  2015年,解放军发出了愤怒的呐喊。在解放军支持之下,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狼牙山军区的革命后代,以及社会各界群众,决定主动提起诉讼,起诉洪振快侵犯狼牙山五壮士名誉,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维护狼牙山五壮士的声誉。在整个诉讼过程中,解放军始终是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坚强后盾。

 

  因为,狼牙山五壮士所在部队,是毛主席带上井冈山的秋收起义部队;是在长征中作出艰苦卓绝、浴血奋战的英模部队;是毛主席在解放战争中只身不过黄河,中央军委调到毛主席身边,担任毛主席党中央警卫任务的英雄部队;是“93阅兵”,第一个通过天安门广场,接受习总书记、党中央和全国人民检阅的英模部队。正如判决书所说:狼牙山五壮士集体英雄形象,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军魂的重要来源。所以,历史虚无主义者要抹黑人民解放军的军魂,就必然遭到解放军毫不留情的反击。

 

  然而,事情还有更深层次的原因。我和王立华同志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历时一年二十二天。这个案子,将我们一下推到意识形态斗争的第一线。使我们对中国意识形态斗争领域的政治斗争,有了切身感受。我在《结案报告》中总结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大背景。

 

  第一,我们处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面临国际国内尖锐复杂的局面;


  第二,西方敌对势力对中国几十年来的和平演变,已经到了图穷匕首见的最后时刻;“欲灭其国先灭其史”;历史虚无主义否定共产党人民军队人民革命共和国的历史,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焦点;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主要形式;意识形态斗争,首先表现为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网络领域成为意识形态斗争主战场;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实质,是“人心向背”;


  第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处于最接近胜利,也是斗争最复杂最艰巨的关键时期。我们正在进行第二次长征。我们面临政治经济军事和思想文化战线的斗争。不能不承认,我们在第四条战线,意识形态斗争中,处于全面被动态势;历史虚无主义长期“去英雄化”的宣传,已经弥漫并毒害着中华民族的机体和心理;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英雄情怀,正在被消解;


  第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生死存亡,聚焦于以法律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如果不能遏制历史虚无主义的猖獗势头,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将会面临严峻考验。

 

  所以,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事关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事关天下的“人心向背”。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取得胜利,取决于七个因素。 

 

  第一,十八大以来习总书记对意识形态斗争的指导思想;

 

  第二,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和推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第三,以狼牙山红色文化发展研究会为主体,晋察冀第一军分区后代和一批部队老领导的坚决支持;发动了对历史虚无主义在法律上的反击;

 

  第四,红色网站和正义力量的支持;特别是解放军报的大力支持;

 

  第五,审判机关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审判案件,在传统审判思路上实现了重大突破;

 

  第六,葛振林宋学义后代的大义凛然;

 

  第七,代理人卓有成效带有开创性的工作。

 

  这七个因素,根本是前六个因素。特别是,我们的英雄留有后人,是诉讼可以立案和胜诉的前提因素。

 

  这几年,以抹黑英雄为主导,否定革命历史的历史虚无主义,已经到了肆无忌惮的程度。我们迫切需要在法律上阻击和反击历史虚无主义。如果没有上述七个因素的集合,就不能保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最终胜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在法律上遏制了历史虚无主义猖獗的势头。判决书不仅以充分证据证明了狼牙山五壮士历史事实和革命英雄主义精神的真实性,而且认定狼牙山五壮士英雄事迹,是人民军队的军魂重要来源;是中华民族共同历史记忆,是中华民族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核,并已经内化为社会公共利益。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利,是共产党的胜利,人民的胜利,人民军队的胜利,共和国的胜利。任凭狂犬枉吠日,人间正道是沧桑。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七大因素集合,实属不易。是天佑我中华。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胜诉,初步遏制了历史虚无主义诋毁抹黑革命英雄的猖狂势头,开始唤醒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其战略意义,犹如一个“辽沈战役”,这一仗打好了,以后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就会顺利很多。

 

  第二个问题,意识形态领域事关“人心向背”的重大政治斗争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历史意义将会有越来越全方位的、深刻的和清晰的认识。为什么这样一个案例,新华社有史以来发了近万字的通稿向全世界宣传?为什么最高法院将其列为维护英雄名誉的经典案例?为什么在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在《民法总则》第五次审议第十次会议的时候,采纳了社会各界和代表委员提出的要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的提案议案,临时增加了《民法总则》一百八十五条,并一次讨论通过。

 

  尤其是,保卫党史军史共和国的革命历史,已经直接写进了共产党的行为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丑化党和国家形象,或者诋毁、诬蔑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者歪曲党史、军史的,属于违反政治纪律,应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全党必须坚决捍卫党的基本路线,对否定党的领导、否定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否定改革开放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历史、人民军队历史的言行,对歪曲、丑化、否定党的领袖和英雄模范的言行,对一切违背、歪曲、否定党的基本路线的言行,必须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

 

  这使我们越来越注意到,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绝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诉讼案件,而具有全方位的历史意义。

 

  我作为具体承办律师,认为法院的胜诉判决,在法律和法理上具有突破性的意义。

 

  一、全面肯定了我们在起诉书中提出来的审理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应该遵循的五项原则。

 

  第二,在法理、法律上,实现了重大突破。是以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指导司法审判的经典案例。

 

  第三,划清了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法律边界。

 

  第四,揭露了历史虚无主义采取曲笔隐讳手法诋毁狼牙山五壮士和革命英雄名誉新的表现形式。

 

  第五,在判决书中认定英雄名誉是民族精神的一部分,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一部分,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部分。这样就在法理上,突破了西方传统理论的公法和私法的界限,为下一步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以国家力量保护英雄名誉,奠定了法理基础。

 

  然而,我们作为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代理人,更深刻的感到,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实际上是在当前错综复杂,看不见硝烟、处处硝烟的意识形态斗争中,在意识形态领域以法律形式出现的重大政治斗争。意识形态的斗争,本质是争取人心向背,关系共产党生死存亡的斗争。只有保卫革命英雄的名誉,保卫我们的革命历史,对历史虚无主义和平演变的手法进行全方位的揭露和反击,才能够使我们的党,我们的民族,牢记历史,不忘初心,维系党和人民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

 

  我提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经历第二次长征。同时,中华民族面临着有史以来最严重的精神危机。这个危机集中表现为,经过多年历史虚无主义对我们革命英雄的抹黑、诋毁,歪曲革命历史,已经严重消解了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英雄情怀。一个民族如果丧失了英雄情怀,不再崇敬英雄、学习英雄、追随英雄,这个民族就失去了自己的精气神和魂魄。我们知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经济振兴是基础,精神振兴是灵魂。我们共产党在第二次长征中,面临四条战线斗争。最终,关系共产党能否长期执政的,是第四条战线。我们常说,得人心者得天下,失人心者失天下。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一个几十个人的小党,历经艰难曲折,发展成有八千万共产党员的,领导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的共产党,就在于这个党,是以人民的利益为宗旨,以“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它用自己无数忠诚战士的鲜血和生命,证明了自己是为了人民的政党,并由此获得了人民的衷心拥护。我们一旦失去了这个宗旨,就会和人民渐行渐远。最终,也会失去人心。而失人心者,必失天下。

 

  什么是人心?人心向背,就是人民群众相不相信你共产党,愿意不愿意追随共产党走。在这方面,集中体现为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意识形态的态势,云山雾罩,波谲云诡,但根本上,是一场争取人心的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八面来风,浊浪頻起,暗流涌动的做综复杂斗争中,最关键的就是,历史虚无主义以否定革命英雄入手,最终是要否定共产党的历史,人民军队的历史,共和国的历史,人民革命斗争的历史。我记得改革开放初期,有些人提出质疑,为什么共产党要长期执政?为什么共和国不能采取其他形式?当时我们的回答是,共产党长期执政,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新中国的建立,是历史的选择、人民的选择,这就是党和国家得以安身立命的历史正当性。试想,如果这个党的革命历史被阉割了、被淹没了、被遗忘了,这个共和国的历史被阉割了、被淹没了、被遗忘了,共产党还有长期执政的历史正当性吗?共和国还有建立的历史正当性吗?

 

  随着我们的思考不断深入,我越发感悟到,我们党在改革开放以来,取得了无与伦比的巨大成就,也面临着从来没有遇到过的困难和问题。所有这些困难,两极分化,经济下行,国际风云变幻,其实都可以克服。共产党的最大拦路虎来自于自己内部,一只拦路虎,是贪污腐败,像毒瘤一样侵蚀着共产党健康的机体;另一只拦路虎,是脱离群众,将使共产党和人民群众渐行渐远。我们如何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根本宗旨,如何永远保持紧密联系群众的工作作风,如何将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底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放在心上,这涉及到事关共产党生死存亡的根本问题。

 

  我反复思考,为什么在共产党自身还有很多问题没有解决,社会主义事业还有很多困难没有克服的情况下,人民群众仍然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希望寄托在共产党身上,仍然追随共产党。我觉得原因有两条:

 

  第一条,中华民族最优秀炎黄子孙的绝大部分,仍然坚定聚集在共产党的旗帜之下。

 

  第二条,人民还没有忘记这个党,曾经涌现了如此多的革命英雄,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奉献了无数忠诚战士的鲜血和生命。

 

  这种用鲜血凝结成的历史记忆,这种对红色历史和英雄事迹的共同历史记忆,是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而历史虚无主义的阴险毒辣,就在于要把这条历史纽带斩断、阉割、消解。如果我们的党没有人民英雄了,没有革命历史了,我们党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就会荡然无存。那个时候,在如此错综复杂的困难面前,人民群众还会相信我们的党,还会有共同的历史记忆吗?

 

  所以,意识形态斗争,突出聚焦于历史虚无主义,从否定革命英雄作为突破。否定党的历史,否定国家的历史,否定解放军的历史,否定人民革命的历史。最终,是要斩断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这是对共产党和国家政权的“剜心一刀”!所以,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的斗争,法律诉讼只是形式,实质上,这是一场捍卫英雄名誉和革命历史,捍卫党和人民的共同历史记忆,捍卫党和人民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事关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生死搏斗。

 

  第三个问题,反击历史虚无主义斗争法律化,是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特点

 

  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直接关系到共产党、共和国、社会主义事业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成败兴衰。意识形态领域斗争,集中聚焦在历史虚无主义,否定共产党的历史,否定革命英雄,否定共和国的历史,否定人民革命的历史。这是在直接挖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和人民革命历史的祖坟。历史虚无主义是几十年西方敌对势力和平演变最后祭起的一招杀手锏。尽管它的表现形式多样,否定革命历史,通过言论、文字、艺术、文学、电影、小说等多种方式,如水银泻地、润物无声,消解中华民族的民族情怀,改变广大群众对革命历史的认知。但是,最终会集中在法律形式上。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一个主战场。

 

  第一,历史虚无主义的表现形式,都是在学术自由、言论自由的宪法原则的旗号下进行的。他们声称,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是民主氛围的基石,没有学术自由、言论自由,就没有民主。而学术自由、言论自由没有禁区,可以不受任何法律的惩罚。一旦正义人士对他们发动反击,他们就动辄以侵犯名誉权的名义起诉正义人士。或者对正义人士造谣污蔑,网络围攻,甚至直接威胁反对他们那些人的生命、家庭和安全。而如果正义人士起诉历史虚无主义者侵犯了英雄名誉,他们就会在法庭上以学术研究要由学术群体来进行判断,法院无权对学术研究问题进行审判的理由,抵制法律的审判。称法院判决是政治判决。并且,利用我国保护英雄名誉的法律尚属空白和欠缺,保护先人的名誉和法律,远远滞后于现阶段的斗争需要,而在起诉主体资格上大做文章。

 

  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使我非常吃惊和深刻的感受到,历史虚无主义诋毁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是深谋远虑,有备而来。他们说,文章引用资料都有原原本本,一个标点符号都不改变的来源出处,在文章中没有表达作者自己的观点,没有一句骂人的话,怎么算侵犯名誉权了呢?即便作者的观点错了、立场错了、结论也错了,都错了,难道学术研究就要承担法律责任吗?言论自由的宪法边界在哪里?言论自由没有禁区。而同时,他们的所谓历史研究、历史资料,最本质的特征,除了各种诡辩手法之外,就是将所有的历史资料进行“碎片化断章取义”。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前后长达一年,两审举行了六次庭前会议,历史虚无主义者长达六万字的上诉状,完全回避“对证据碎片化断章取义”这一本质问题。判决书之所以经典,首先在于揭露了历史虚无主义在新形势下采取曲笔隐讳方式的十一种诡辩手法,和将证据断章取义碎片化的行为本质特征,污蔑、诋毁、否定革命英雄,就在于历史虚无主义者打着言论自由、学术自由的旗号,肆无忌惮的污蔑革命英雄的名誉。所以,历史虚无主义,最终表现为在法律上和共产党做斗争。

 

  第二,利用社会主义推进民主进程,打着宣传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观的旗号,而实质上传播贩卖的是西方殖民主义文化。他们基本手法是,接过共产党“民主法治”的口号,贩卖西方殖民主义文化的私活。以宣传西方普世价值观的形式,掩盖推销西方殖民文化的本质,这一点,也是我们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过程中,体会至深的一个内容。

 

  我一直主张,“要勇于和善于向西方学习”。中国必须敞开大门,向世界一切优秀的文化,首先是西方社会的优秀文化学习。中国不学习就不能进步。但是,我们同时也要对西方文化做一番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扬弃”工作。即便是那些在西方社会起着积极作用的优秀文化,其文化基因也不能照搬照用,而是要和中国的文化母体结合起来,为中国文化的发展服务。

 

  过去,我们天真的认为,历史虚无主义宣扬的是西方文化,是主张全盘西化。我们太善良了。通过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我深切感到,历史虚无主义是在西方文化的幌子下,全盘西化的幌子下,传播的是西方殖民文化。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审判过程,也是彻底揭露历史虚无主义真实面目的过程。

 

  例如,在历史虚无主义斗争的领域,他们所说的法律对学术研究无权审判,是在混淆法律并不审判学术研究的专业价值,法律需要审判的,是利用学术研究侵犯他人名誉的法律责任问题。


  例如,他们说:我们是以严谨的态度研究历史,法律所要揭穿的,就是他们处心积虑以曲笔隐讳的形式诋毁、抹黑、否定革命英雄;所谓历史研究的资料,全部被碎片化断章取义。这绝不是一个历史学者所进行的历史研究,只是打着历史研究的旗号,在和共产党做意识形态的政治斗争。


  例如,他们说,言论自由无禁区。这才是西方民主的进步意义。但是,联合国关于保护人权的国际规则,世界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关于保护人权的法律,无不规定既要保护公民的言论自由,也决不允许任何公民对其他公民进行侮辱诽谤,侵犯他人的名誉权和公民权。言论自由、学术自由从来就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而决不允许从来没有言论自由无禁区。但是,他们提出言论自由无禁区,把它作为西方文化的价值观进行传播。实际上也是严重歪曲了西方文化的真谛。本质上贩卖的是为敌对势力和平演变服务的西方殖民文化。

 

  英国的《叛逆罪法》《煽动叛乱罪法》规定:对具有煽动性意图的口头或书面出版文字,可以在普通法中被定罪。凡是对女王本人、其后嗣或继承人或者联合王国的合法政府部门和宪法,或下议院或法院,煽动人们的痛恨或蔑视情绪,或激发人们的不忠思想的意图,或者在女王子民中煽动不满或不忠情绪的意图,或在不同阶级臣民中间制造恶意和重大问题的意图,都属于可定罪的煽动诽谤意图。

 

  《美国法典》规定:任何人蓄意鼓吹、煽动、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暴乱等方式,推翻或摧毁美国政府等;任何人企图导致或摧毁任何上述政府而印刷、出版、编辑、发表、传递、出售、分发,或公开展开任何书写,或以印刷品以鼓吹、劝说,或讲授理应、必须、值得或宜于以武力或以暴乱推翻,或摧毁美国境内任何政府,或图谋如此行事,均应处以最高两万美元罚款,或最多20年有期徒刑,或二者并罚。刑满后5年内,不得被美国政府,或其任何部门,或代理机构录用。美国一名女子在阿灵顿公墓前竖起中指,随即被她的雇主开除,她的雇主还专门发表声明说:“那些为了美国人民的幸福生活而付出生命的男男女女,应该获得我们最崇高的敬意!”

 

  《欧洲人权公约》第10条规定:言论自由应当有利于国家安定、公共安全、防止秩序混乱和犯罪、维护健康或道德、保障其他人和名誉或权利等。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出版自由,但在法律所规定的情况下,应对滥用此项自由担负责任。

 

  《世界人权宣言》第29条规定:言论自由应当保证对他人权利和自由应有的承认和尊重,应当保证对道德、公共秩序和普遍福利的正当需要。

 

  《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0条规定:人人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必须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保证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

 

  世界上所有的国家民族,都把本民族的英雄,视为民族精神的象征和符号,视为民族的灵魂和生命,像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本民族的英雄和以英雄为代表的民族历史。世界五大史诗,都是英雄史诗。在人类历史上,世界上只有两个国家出现了肆意诋毁美黑否定英雄的现象。一个是前苏联。前苏联在解体前,革命英雄全部被抹黑诋毁,结果导致民族共同历史记忆被解构,人心涣散,民族精神消解。前苏联的社会主义政权,一夜之间,轰然崩塌。再有一个国家,就是我们现在的中国。我们的领袖毛泽东主席,被肆意污蔑诋毁和妖魔化,所有的革命英雄无一例外被诋毁污蔑否定,中华民族精神的内核,英雄情怀,已经被消解,几乎荡然无存。长此下去,中国步前苏联的后尘,还会远吗?!中华民族的炎黄子孙,还不警醒吗?!

 

  第四个问题,历史虚无主义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西方法治文化的名义,传播西方殖民文化

 

  如何区分西方法治文化和西方殖民法治文化,显然是在意识形态斗争中,需要越来越多的法学家和律师研究和承担起的一项重要工作。

 

  法律文化,本质上是政治文化的一部分。经过多年努力,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已经初步形成体系。我们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基本建立。但是,由于历史上,我们的法律主要是学习西方,特别是律师理论,主要是从西方移植过来的,这在法治建设起步之初非常必要。但随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我们面临着对西方法治文化也要进行一番分析和“扬弃”的工作,将西方法律的优秀文化,融合到中国法治文化的母体之中,丰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但是这种对西方法治文化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扬弃”工作,显然,我们还有很大差距。这就使历史虚无主义在法律领域,利用法律平台,和共产党作斗争的时候,我们迫切需要一大批学习、领悟和掌握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优秀法学家、优秀律师,对历史虚无主义在法律领域进行的政治斗争予以反击。我们现在还经常感到人单力薄。我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在研究意识形态斗争的时候,要特别关注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有较深的社会主义法治理论造诣的法学家、律师,投入到意识形态领域反击历史虚无主义的法律斗争中。

 

  第五个问题,在意识形态领域,共产党如果不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则十年之内,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颓势将无法逆转


  共产党将最终败于意识形态领域。我们还不警醒吗?!

 

  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过程中,我们深刻感受到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就是挖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革命历史的祖坟,要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解构中华民族对革命历史的共同记忆,阉割、斩断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血脉相连的历史纽带。是以刨历史祖坟的方式,对共产党政权进行的“剜心一刀”。由于意识形态领域并不像政治战线,也不像军事战线那样,而是通过各种形式,甚至不显山不露水,带路松土推墙挖祖坟,最终目的,是使共产党政权和共和国大厦步前苏联的后尘,在一夜之间轰然倒塌。这已经绝非危言耸听。前苏联一夜之间崩塌流散的“殷鉴不远”。

 

  我在2001年写的《改革开放的历史必然性和八大风险》一文中,特别提出,政治体制改革领域,既要坚定不移坚持改革,又要不忘“治大国若烹小鲜”,高度防范由此引发的政治风险。我说,特别是在将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化进程中,西方敌对势力,将会接过共产党民主法治的口号,以法律的形式,对中国进行和平演变的斗争。十七年过去了,我不幸言中。

 

  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过程中,我的一个切身体会是,在强调社会主义民主化过程中, 我们既要高度保护我们得来不易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每一点进步,保护善良的人们有充分表达各种观点的自由,同时,我们也要看到西方敌对势力,利用所谓的民主化进程,民主氛围、言论自由,而肆无忌惮的和共产党进行一场看不见硝烟的政治斗争。对此,我深感,我们的政治嗅觉还不够敏锐,我们的斗争方法,还远远落后于敌对势力。我们在意识形态斗争中,整体处于全面溃败的状态。我在一系列论及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文章中,大声疾呼,在意识形态领域,共产党如果不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则十年之内,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颓势将无法逆转。共产党将最终败于意识形态领域。我们还不警醒吗?!

 

   第六个问题,在意识形态领域,如何看待“左中右”和“红灰黑”两种分析方法?

 

  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越来越深刻的感觉到,有两个问题需要做更深刻的思考。就是所谓“左中右”的提法,和习总书记提出来的意识形态领域现在有“黑色地带、灰色地带和红色地带”的论述。我有几个观点,希望引起有关方面的关注和思考。

 

  第一,左派、右派,极左派、极右派、中间派,这种贴标签式的划分是否准确?

 

  现在并没有对什么是左派什么是右派做出界定。所谓左派中,也有很多观点值得商榷。所谓右派中,也有相当一部分,是属于人民群众中表现出来的一些观点,包括受全盘西化影响的观点,包括因对共产党内部的贪腐强烈不满而表现的观点,对社会主义制度远不完善环节的质疑,等等。

 

  但是,我的深切感受是,历史虚无主义,就是把自己的和平演变言行掩藏在所谓的右派言论之中。如果我们把左派和右派笼统的看作是人民内部矛盾,左派言论和右派言论在意识形态领域里寻求均衡化,实际上就是把带有直接推翻a共产党政权和共和国社会主义制度的敌对活动,和人民群众中某些认为西方的制度更优秀,对共产党和社会主义制度中存在的某些问题甚至是严重问题不满的言论,混淆在一起。

 

  实际上,历史虚无主义的很多言论,都是打着代表人民的旗号进行的。所以,简单的说左派、中间派和右派,不足以界定意识形态领域里各种言论的性质。混淆了“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样一个根本问题。从而为敌对势力和敌对言行在“左派、右派言论均衡”的状态下大行其道,而不受任何惩罚和打击。

 

  我的一个切身感受,就是当前在意识形态领域,现在右派言论大行其道,很多人以右派自居,右派光荣,左派势单力孤,饱受攻击嘲讽,甚至人身威胁。透过现象看本质,很多所谓的右派言论,包括全盘西化,鼓吹三权分立,鼓吹西方的所谓普世价值观,他们中的绝大部分人,都是基于对中国贪污腐败,老百姓没有话语权,社会严重两极分化的不满,基于对西方文化和制度的向往,希望以西方文化和制度改造中国社会,和历史虚无主义以推翻a共产党的领导,和推翻a社会主义制度为目的的政治斗争,是两个虽有联系,但本质不同的问题。前者,属于人民内部矛盾,属于保护言论自由的范畴,后者,属于敌我矛盾,属于应受到法律制裁的范畴。而历史虚无主义,恰恰是在“右派”的面目和幌子下,进行推翻a共产党的政治斗争。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方向标。我一直深深不解的是,在我们的无数革命英雄受到历史虚无主义肆无忌惮污蔑诋毁抹黑的时候,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对历史虚无主义进行反击,甚至已经取得重大胜利的时候,我们的主流媒体,却始终惊人一致的保持了沉默;在中华民族最需要一部专门法律保护我们的无数英雄名誉,激发中华民族英雄情怀的时候,我们的立法机关,始终保持了惊人的沉默。为什么?是担心出台一部《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会导致社会舆论撕裂,导致所谓的民主氛围被破坏,导致中国的国际形象被损害,导致西方社会对中国的不认同吗?我们的主流媒体,政治敏感和责任担当何在?我们的立法机关,政治敏感和责任担当何在?我百思不得其解!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意识形态领域的一个方向标,反映了意识形态领域共产党节节败退的整体态势。这也是我甚为忧患之处。

 

  在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过程中,我本人先后多次提出:

 

  “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以法律形式表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重大政治斗争”;

  “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重要特征”;

  “网络领域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成功与否,聚焦于意识形态领域反对历史虚无主义斗争成败与否”;

  “历史虚无主义的要害是挖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和革命斗争历史的祖坟,企图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阉割共产党和人民群众血脉联系的历史纽带”;

  “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已呈全面被动态势,生死成败,十年立判”。

  “中央应坚决改变意识形态领域的被动局面,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等一系列建议。

 

  作为一名老共产党员,我始终以“身处江湖之远,心系庙堂之忧”为座右铭。所有这些建议,都是我在意识形态斗争第一线的切身感悟。

 

  第二,习总书记提出来,在意识形态领域里,有红色地带、灰色地带和黑色地带。黑色地带。我们要坚决反对并占领。红色地带,我们要积极扩大。灰色地带,我们要积极争取逐步转化为红色地带。红和黑,显然更明确的表露了黑色地带就是反对a共产党,反对a社会主义制度,挖共产党和共和国祖坟的,与境外敌对势力配合和平a演变的这种带有敌对政治势力的各种言论。这种言论实际上是在一定范围内阶级斗争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表现。

 

  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使我不禁一次又一次回顾十一届六中全会《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中的论述。我体会,中国今后将始终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规模的阶级斗争已经结束。但是,并不排除随着国际、国内形势的变化,在某些领域,阶级斗争依然会以新的形式继续存在。所谓阶级斗争,在新形势下,就是历史虚无主义,以否定a革命历史和推翻a共产党政权为根本目的的各种言论和行动。在当前,意识形态斗争中,谁是我们的朋友,谁是我们的敌人,仍然是我们的首要问题。

 

  我建议,我们要区分红和黑,而不能笼统的使用左、中、右。特别是历史虚无主义,接过共产党的口号。企图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同时,又打着西方普世价值的旗号,实际是贩卖西方殖民文化。对在新形势下,突出表现为历史虚无主义和共产党斗争的新手法,我们急需要组织力量认真研究。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诉讼的全过程,也是历史虚无主义在法律舞台上公开充分表演的过程。为我们提供了研究历史虚无主义,主要观点、主要手法的难得经典案例。所以,如果不对这个经典案例做全方位的研讨、分析,将是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里的一大失误,甚至是重大的失误。

 

  在谈到当前我们和历史虚无主义斗争,是以法律形式出现的意识形态领域里重大政治斗争这一问题的分析时,我们有必要重温毛泽东《关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这篇文章。我们要区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而在新形势下,我们要特别研究和掌握与敌对势力在意识形式领域里作斗争的,以传统的斗争方式、斗争方法截然不同的理论的、文学的、艺术的,电影的,小说的,直至法律的斗争方式和方法。法律框架之外的文学艺术思想斗争,我们应该以文学艺术思想斗争的方法解决,应该旗帜鲜明的对否定a共产党历史、歪曲a共产党历史的文学、艺术、电影小说等予以批驳,溯本清源。而属于法律范围之内的问题,则应该用法律的手段来加以解决。

 

  美国和苏联对于侵犯英雄名誉的言行都有多部法律加以规定处罚措施,不但有民事责任,而且还有刑事责任。这就涉及到我们要尽快制定完善保护英雄名誉的专门立法问题。当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到了接近胜利的时候,也是我们面临斗争最复杂的时候。尤其是我们的中华民族精神核心、英雄情怀,已经被消解的严峻时刻,重新唤起我们中华民族每一个炎黄子孙的英雄情怀,点燃他们尊崇英雄、学习英雄、追随英雄的信仰之火,单靠文章说教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急需制定一部保护英雄名誉的《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

 

  第七个问题,意识形态领域,共产党全面败退a。党和国家,必须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否则,十年之内,共产党将败于网络战场

 

  这个标题,先后改了五次,最后还是改回原样。“意识形态领域,共产党全面败退a。党和国家,必须下大决心放出胜负手。否则,十年之内,共产党将败于网络战场”。因为,这是我承办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最深切的体会,也是最深重的忧患。

 

  在意识形态领域,我们急需培养一支网络大军,一支理论大军,一支法律大军。对瞬息万变,云山雾绕,变化莫测的网络舆情,随时进行宏观判断,并且保持足够的政治敏感性。

 

  比如说,我们现在基本上可以有一个判断,凡网上热炒的新闻,将一个简单事件迅速热炒为社会关注热点,并且夸大公权力在其中的缺陷,激化普通民众和政府的矛盾,最终,把脏水泼到我们的制度和体制上来,并制造社会动乱。这种网络事件,背后都不排除有境外敌对势力对网络水军的统一谋划。丰锐律师事务所若干名律师,被境外敌对势力收买,最终触犯刑律,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根据他们审判当庭供述,可以清楚的看到,境外敌对势力将所谓的人权斗士、宗教势力、网络大军,包括法律方面的代理人,迅速整合成一支高效运作的力量,把一个普通纠纷,瞬间炒成社会热点问题。然后,利用网络的强大传播力量,真假难辨、云山雾绕、混淆视听。最终,达到抹黑共产党和国家政权,抹黑我们的警察队伍,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制造社会动乱的目的。其结果,不仅严重破坏了社会稳定,激化群众和政府对立,也从根本上损害了当事人自身的合法权益。凡这一类事件,我们都应该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和紧急应对方案。

 

  顺便说一个例子。我和很多朋友都觉得,王XX是一个很有成就的演员,但他的离婚案本来再普通不过,却能够被某些人瞬间在网上炒作霸屏长达一两个月的时间。这种炒作背后的目的,值得令人深思。至少在这期间,有两个国家的重大纪念日,8.15和9.18,都被完全冲淡了,淡出了人们的视野。我们能说这种炒作背后,没有政治目的吗?

 

  网络斗争实际上对共产党是一个全新的斗争领域,我们目前面临的是,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已经节节败退了三十年。我们面对的是,对网络政治、颜色革命有着丰富经验和充沛资金资源,对网络斗争有着高端技术和庞大水军,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各种手段运用娴熟,同时,已经在国内培植了一批遥相呼应代理人的西方敌对势力。我们如果没有高度重视,坦言之,十年之内,共产党将败于网络战场。

 

  本人认为,要扭转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整体颓势,首先是,中央在战略上要高度重视。其次,网络管理部门,意识形态管理部门,中央媒体,地方政府,要整合力量,综合应对;再次,战术上要高度重视。要抓住典型案例分析,总结经验。一个事件、一个事件的认真对待,一个战役、一个战役的反击。特别要充分利用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这样极其难得的经典案例,引发讨论,总结经验。

 

  网络斗争其实是双刃剑。网络是现代社会进步的产物,而利用网络进行政治斗争,是境外敌对势力成功搞垮前苏联的百用不爽的有效武器。他们也必然,而且已经在充分利用网络领域对共产党进行全面的和平演变斗争,我们对此应该有高度的政治敏感性。网络是双刃剑,坏事可以变成好事。共产党、共和国、社会主义事业,可能旦夕之间亡于网络斗争的失败。也可能最终取胜在网络战场。

 

  综上所述,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历史意义,分析至此,其实已经呼之欲出。

 

  第一,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在法律法理上实现了历史性突破。第一次,用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成功指导了案件全过程的审判。在多个方面实现了传统法律、法理的突破。

 

  第二,初步遏制了历史虚无主义长达十几年系统持续不断摸黑革命英雄的猖狂势头。

 

  第三,开始唤醒了广大群众的英雄情怀和对英雄的信仰。

 

  第四,对历史虚无主义挖共产党、共和国、人民军队、革命历史祖坟的严重危害性开始有了认识。

 

  第五,在法律上打了一个打胜仗。最高法院将五个案例列为经典案例,民法总则民事增加185条,开创了用法律规定保护英雄名誉的先河。为最终制定一部《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奠定了基础。

 

  第六,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是当前意识形态斗争的政治风向标。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态度,无论是漠视、嘲讽、反对、支持,都是网络政策和网络舆情的聚焦反映。

 

  第七,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所蕴含的丰富内容,将是共产党取胜于意识形态斗争和网络战场的强大武器。所以,时间越久远,我们对狼牙山五壮士名誉案的历史意义就会认识的更清楚。对于它的现实意义,也会认识的更清楚。

 

  第八个问题 ,中华民族精神危机,已经到了最严重的时刻

 

  一、在政治经济军事思想四条战线中,即便我们在前三条战线都取得了胜利,如果在意识形态战线失败了,则中华民族就难圆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就有可能中途夭折。共产党将面临不能长期执政的风险。所以,共产党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的生死成败,聚焦于意识形态战线。共产党在意识形态领域已经节节败退了三十年。目前意识形态斗争形势已经十分危急。意识形态领域胜败与否,十年立判。共产党已经没有继续后退的时间和空间;

 

  二、三十年来,境外敌对势力和平演变的一个锲而不舍的目标,就是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一个没有英雄情怀的民族,不可能实现民族精神的崛起,也就不可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我不能不悲哀的感觉到,我们这个民族,正在被“去英雄化”,正在丧失我们的“英雄情怀”。中华民族正面临最严重的精神危机。如果我们再不警醒,一个没有英雄的民族,终将成为一个可悲的没有希望的民族。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也必然前途惟艰。所以,振奋民族精神,首先要培养英雄情怀。我们要不忘初心,首先要牢记历史。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是被无数革命英雄鲜血染红的革命斗争史。牢记历史,首先要学习无数先烈的英雄事迹。“初心”,就在红色文化、革命历史和革命英雄的精神之中。

 

  第九个问题,再次呼吁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

 

  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物质是基础,精神是灵魂。我们说,信仰缺失,道德滑坡,诚信不在,根本是缺失了英雄情怀。只有呼唤英雄情怀,才能“不忘初心”,才会有“四个自信”。历史虚无主义诋毁英雄,否定历史,消解中华民族的英雄情怀,挖共产党历史的祖坟,和共产党争人心向背,才是和平演变的本质。呼吁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一定要放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这一时代大背景下分析,才能体会其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英雄名誉保卫战,单靠舆论斗争和法庭斗争,已经不能取得根本胜利。意识形态斗争法律化,是敌对势力在用法律武器包装下的历史虚无主义和共产党进行各个领域的意识形态斗争。保卫英雄名誉,必须依靠“法之重器”。

 

  三、我们已经没有时间空间犹豫后退。共产党已经在意识形态领域节节败退了三十年,即使历史宽容,我们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成败与否,也是十年立判。世界上唯一一个有五千年文明,延绵不绝至今的中华民族,仅仅短短三十年,我们的中华文明就面临断裂无续的危险,我们的民族精神就面临彻底与英雄情怀绝缘的危险,我们的民族文化就面临被西方殖民文化彻底打败的危险,我们还没有紧迫感吗?!

 

  四、保护国家英烈名誉的法律,都是在一个民族发展关键时刻出台的。保护民族英雄,是所有优秀民族的民族信仰。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是现代法治社会的必然要求。民族英雄历来是一个民族最宝贵的精神财富。世界各个优秀民族,无论大小强弱,都会象保护自己的眼睛一样保护自己的民族英雄。民族英雄是民族的共同历史记忆,是民族精神的基石,是民族信仰的圣火。无数民族英雄的事迹,通过史诗的形式,由游吟诗人世代传唱,用文学艺术广泛传播。任何一个民族,都不可能任由一些人肆意污蔑诋毁本民族的英雄而无动于衷。很多法治发达国家,更通过法律形式,保护本民族的英雄人物。

 

  例如,在标榜言论自由的美国,却非常重视通过立法保护民族英雄,绝不容许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诋毁污蔑。美国以“美国独立纪念日”、“阵亡将士纪念日”、“退伍军人节”等爱国节日纪念英雄,使英雄精神成为美国民族的民族信仰。美国先后颁布了《爱国者法案》和《尊重美国阵亡英雄法案》,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不受侵犯。任何对民族英雄不敬的行为,都会遭到社会各界的一致谴责。

 

  例如,前苏联在解体前,几乎所有的革命领袖和民族英雄均被诋毁否定,结果是,民族精神和英雄情怀被消解,民族共同历史记忆被解构,并成为前苏联解体的重要原因。前苏联解体后,俄罗斯痛定思痛,连续颁布多部法律保护英雄名誉。包括《卫国烈士纪念法》、《关于俄罗斯军人荣誉日和纪念日》的联邦法、《关于苏联英雄、俄罗斯联邦英雄和光荣勋章满级获得者地位》的联邦法,甚至在《俄罗斯联邦刑法典》中,规定诋毁英雄要追究刑事责任。

 

  五、英雄主义和英雄情怀,是一个大国,一个多民族国家,民族记忆和民族精神的核心元素,是民族共同价值观的核心元素。所有制定保护英烈名誉的法律,都是处于民族发展的重大历史时刻,需要用法律保卫和唤醒民族英雄情怀的关键时刻,应运而生的。所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尽快制定《国家英烈名誉保护法》!

 

  (来源:昆仑策网,作者授权编发)

 


  【昆仑策研究院】作为综合性战略研究和咨询服务机构,遵循国家宪法和法律,秉持对国家、对社会、对客户负责,讲真话、讲实话的信条,追崇研究价值的客观性、公正性,旨在聚贤才、集民智、析实情、献明策,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欢迎您积极参与和投稿。

  电子邮箱:gy121302@163.com

  更多文章请看《昆仑策网》,网址:

    http://www.kunlunce.cn

    http://www.kunlunce.com

责任编辑:红星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发表评论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网名:
    主办:
    宗旨:
    说明:
    昆仑策网
    昆仑策研究院
    聚贤才,集众智,献良策
    这是一个集思广益的平台,一个发现人才的平台,一个献智献策于国家和社会的平台,一个网络时代发扬人民民主的平台。
    主要板块:
    ● 建言献策:

    ● 决策支持:


    ● 民意反馈:
    国策建言、百姓话题、企业参谋、人生益友,从四个方面出谋划策;
    时事聚焦、社会调查、理论研究、国情资料、读史明智、他山之石、资料库等,登载相关参考资料;
    政策点赞、建言点赞、热点排行等,反馈民众评价。
            欢迎社会各界踊跃投稿,让我们一起共同成长。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