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网站首页 > 资料库 > 政策法规 > 阅读信息
告诉你南海问题的前世今生
点击:  作者:北京习风堂    来源:北京习风堂  发布时间:2016-06-01 11:42:11

  

1.webp (7).jpg 

 

  近一段时间,所谓的南海仲裁以及域外大国军事力量的直接介入,使南海问题不断升温,地区局势紧张加剧。事实上,中国才是南海问题的受害者,但一直坚持通过协商谈判解决争议,反对任何激化和扩大争议的言行,为维护南海和平稳定作出了不懈努力。

 

  要客观、公正、理性的看待南海问题,首先要从源头上弄清事情的本来面貌。

 

  南海诸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中国最早发现、命名和开发经营南海诸岛,最早并持续和平、有效地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管辖,这些均有充分的史料支撑。二战期间,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占领了中国大部分地区,包括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二战结束后,日本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规定,将窃取的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等归还中国。

 

  1946年11月至12月,中国政府派出军舰和高级官员收复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同时以一系列法律程序向全世界宣告中国恢复行使对南沙群岛的主权,包括举行接收仪式和派兵驻守,绘制南沙群岛地图,重新命名南沙群岛及其群体和个体的名称,编写和出版最早的南沙群岛地理志。此后,国际社会一直承认中国对南海诸岛的主权,南海周边地区也没有任何国家对此提出异议。战后相当长的时期内,并不存在所谓的南海问题。

 

  然而,自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一些国家觊觎南海丰富的油气资源,开始侵占中国南沙群岛岛礁,南海问题就此产生。菲律宾、越南等国还在非法占领的岛礁上大搞建设,建筑机场、码头、碉堡和阵地,部署火炮、坦克甚至导弹等武器,同时在南沙群岛附近海域进行大规模的资源开发活动。

 

  显然,在南海问题上,中国才是真正的受害者。尽管完全有权、有能力收回被他国侵占的领土,但中国从地区和平稳定的大局出发,始终保持了高度克制,致力于同当事国通过谈判协商和平解决争议。在中国的大力倡导和积极推动下,中国与有关国家就通过谈判协商解决争议达成重要共识。

 

  上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双边、多边层面不断加强沟通合作,建立对话交流机制,开展海上务实合作,妥善管控争议,充分展现了中国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诚意。

 

  在地区多边层面,中国和东盟国家2002年签订了《南海各方行为宣言》,建立了落实《宣言》高官会和联合工作组会机制,并于2011年就落实《宣言》后续指针达成一致。此后,各方落实《宣言》成果丰硕,组织实施了一批海上务实合作项目,积极探讨建立“航行安全与搜救”“海洋科研与环保”“打击海上跨国犯罪”3个技术合作委员会。

 

  2013年,中国与东盟国家在落实《宣言》框架下正式启动“南海行为准则”磋商。2014年,中国提出与东盟国家增加磋商频率,深化拓展务实合作,争取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早日达成“准则”。两年以来,经过各方不懈努力,目前已取得了“早期收获”,通过了两份共识文件,同意建立中国-东盟国家海上联合搜救热线平台和外交部应对海上紧急事态高官热线平台,并共同推动“准则”磋商进入了“重要和复杂问题”磋商新阶段。

 

  中国积极倡导并推动与东盟国家加强防务安全合作,探讨建立防务直通电话,推进反恐、打击跨国犯罪、灾害管理等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共同维护地区和平安宁。2015年10月,中方在北京举行的中国-东盟国防部长非正式会晤上,提出推进中国-东盟防务安全合作的5点倡议。

 

  在中方的提议下,中国与东盟国家在南海海域举行了“《海上意外相遇规则》联合训练”和“海上搜救、救灾联合演练”。2016年5月2日至12日,中国军队派舰参加了在文莱、新加坡以及两国之间海域举行的东盟防长扩大会海上安全与反恐联合演练。

 

   近两年来,中国在南沙部分岛礁上开展建设活动,除改善驻岛礁人员生活工作条件,更好地维护中国主权外,更多的是用于民事用途,使中国更好地履行在海上搜救、防灾减灾等方面承担的国际责任和义务。中国正在建设的基础设施包括灯塔、海上搜救设施、气象观测站以及医疗和急救机构等。中国政府多次明确表示,有关设施建成后,愿向地区国家提供相关公共安全产品和服务,为维护南海安全和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虽然南海问题复杂敏感,但是在中国和东盟国家的共同努力下,南海地区局势总体保持了和平稳定。由直接当事国通过对话协商解决领土和海洋权益争议,才是处理南海有关争议、维护地区和平稳定的唯一正确、切实可行的途径。南海仲裁案掀起的“风波”,绝不会改变中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拥有主权的历史和事实,不会动摇中国维护国家主权和海洋权益的决心和意志,也不会影响中国通过直接谈判解决有关争议以及与本地区国家共同维护南海和平稳定的政策和立场。中国愿继续与地区国家一道,将南海建设成和平之海、友谊之海、合作之海。

责任编辑:昆仑侠
特别申明:

1、本文只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观点,仅供大家学习参考;

2、本站属于非营利性网站,如涉及版权和名誉问题,请及时与本站联系,我们将及时做相应处理;

3、欢迎各位网友光临阅览,文明上网,依法守规,IP可查。

内容 相关信息

  • 告诉你南海问题的前世今生

    2016-06-01
  • 昆仑专题

    热点排行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建言点赞
  • 一周
  • 一月
  • 半年
  • 图片新闻

    友情链接
  • 北京市赵晓鲁律师事务所
  • 186导航
  • 红旗文稿
  • 人大经济论坛
  • 光明网
  • 宣讲家网
  • 三沙新闻网
  • 西征网
  • 四月网
  • 法律知识大全
  • 法律法规文库
  • 最高人民法院
  •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中央纪委监察部
  • 共产党新闻网
  • 新华网
  • 央视网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新闻网
  • 全国政协网
  • 全国社科办
  • 全国人大网
  • 中国军网
  • 中国社会科学网
  • 人民日报
  • 求是理论网
  • 人民网
  • 备案/许可证编号:京ICP备15015626号-1 昆仑策咨询服务(北京)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举报邮箱:kunlunce@yeah.net